关于开展评选校级“三好学生” “优秀班集体”“文明宿舍”“优秀宿舍长”的通知

时间:2020-09-09   编辑:学生工作处   点击:[]

关于开展评选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班集体”“文明宿舍”“优秀宿舍长”的通知

 

院属各系(部)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,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,结合学院实际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班集体”、“文明宿舍”和“优秀宿舍长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推荐范围

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宿舍长”评选推荐范围为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。

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班级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三好学生
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强化理论武装,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理想信念坚定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;

2.模范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;

3.刻苦学习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,综合测评在所学专业前25%,恪守学术道德,坚守学术诚信;

4.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,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;

5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。

6.2018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需于评选年度积累满2分,2019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需于评选年度积累满1分;五年制高职、中职、职高学生不参考第二课堂成绩。

(二)优秀班集体

1.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一年(含一年)以上;

2.有健全的班团组织,班干部独立工作,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。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。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;

3.班主任爱岗敬业,以身作则,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、心理、学习等方面教育,善于处理学生间、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,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;

4.班级学生在思想、学习、体育、艺术、纪律、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,体育合格率达到90%以上;

5.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(如:文艺表演、党团活动、运动会、各种小型比赛等)并表现出色。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成绩突出,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;

6.班级学生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,未出现安全事故,无违纪、无辍学学生。无学生旷课现象、班级学生考试无不及格率低;

7.2018级班级第二课堂平均成绩需于评选年度达到2分及以上,2019级班级第二课堂平均成绩需于评选年度达到1分及以上,五年制高职、中职、职高学生不参考第二课堂成绩。

(三)“文明宿舍”评选条件

1.地面保持清洁干净,清扫工具摆放整齐,垃圾桶保持清洁无垃圾,地面打扫,无纸屑、无污渍、无杂物、无积水、无死角。

2.墙壁无脚印、球印,无破损。顶棚无蜘蛛网、灰尘。 

3.被子叠放整齐、放置位置一致,床单平整、无杂物(除蚊帐外不允许挂拉帘)。床上用品清洁卫生,床下鞋子排放整齐,其他物品放置有序。

4.书架内书籍摆放整齐,富有条理(B区)。桌椅、毛巾、洗漱用具等摆放整齐,桌面下无杂物。衣柜上无灰尘、污迹(B区)。室内无乱拉绳、乱挂衣物现象,室内照明灯无灰尘。

5.门上无脚印、球印。窗台上无杂物、无灰尘,玻璃窗清洁,窗槽内不留污渍。

6.宿舍内空气清新,无异味。

7.不私拉乱接电源线,不使用热得快、吹风机等大功率电器,台灯不靠近枕头和被褥,要做到离开宿舍及时断电。

8.不在宿舍内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 

9.提高环保意识,拒绝白色污染,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,杜绝外卖进宿舍。

10.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,锁门期间不准停留、进出公寓。病假、事假需进入者,凭有关证明进出。假日离校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取消评选资格:

1.宿舍内饲养、存放宠物。

2.遮挡门头玻璃。

3.公寓内张贴海报、散发传单,从事推销、贩卖等经商活动。

4.公寓内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诈骗、偷窃、吸烟、酗酒。

5.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使用酒精炉等生火做饭。

6.不配合检查行为。

(四)优秀宿舍长

   文明宿舍的宿舍长直接评定为优秀宿舍长。         

三、评选、推荐工作要求

1.评选推荐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处(人民武装部)牵头,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。

2.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宿舍长”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推荐产生。“优秀班集体”“文明宿舍”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,以上推荐集体和个人要通过学生可知晓途径公示3个工作日。

3.推荐名额: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。

4.各系部务必于2020年9月14日前将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宿舍长”推荐登记表(附件2)、花名册(附件3 )、“优秀班集体”申请表纸质版(见附件4,一式一份)和“文明宿舍”汇总表(附件5)打包标注好(系)部名称发送至学生工作处贾炳乐老师处OA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
附件:1.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班集体”“文明宿舍”“优秀宿舍长”评选名额分配表

2.包头轻工职业学院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

3.校级“三好学生”花名册

4.校级“优秀班集体”申请表

5.校级“文明宿舍”汇总表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9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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